臨汾律師:委托與代理有什么區(qū)別?

2017-09-11 10:51:1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手機尾號1103的讀者向本網(wǎng)咨詢:請問,委托與代理有什么區(qū)別?

  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了解到:委托合同,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務的民事法律關系;代理則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的行為,兩者的區(qū)別在于:首先,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種類型。委托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礎而約定的合同關系,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毫無關系,同時委托合同還適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jīng)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適用。其次,代理只適用本人與代理關系的第三人的關系,即代理屬于對外關系。委托合同只適用于委托與受委托的對內關系。最后,代理關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屬于單方的法律行為,無須代理人的承諾。委托合同屬于雙方法律關系,即委托合同法律關系的成立,首先應有受委托人的承諾,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諾,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處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則不能成立。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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