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當我們漫步在風景秀麗的汾河公園,卻發(fā)現被隨意丟棄的垃圾時;
當我們行走在干凈整潔的街頭步道,卻不得不注意腳下的污物時;
當我們徜徉于綠植錯落的城市游園,卻看到被損壞的公共設施時……
相信每一位熱愛家鄉(xiāng)的臨汾人都會感到憤慨。
誰不盼我家鄉(xiāng)美!靚麗的城市容顏、優(yōu)美的城市環(huán)境是廣大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的重要保證。那么,如何才能讓身邊的不文明現象徹底消弭?又如何讓大家主動自覺地維護城市環(huán)境?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專家和市民們熱心建言,提出了一些好想法、好建議。
多種力量共同參與,共建共治
“城市是人類物質繁榮和精神文明的中心,城市中的公共空間,如城市綠地、街道、公園、廣場等是市民們美好生活的重要組成?!笔形h校講師柴焰提出,維護城市公共空間需合力治理。
柴焰表示,面對現實中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破壞城市公共空間環(huán)境的這些不文明行為,我市應堅持法治為要、德治為基、自治為本,充分調動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和市民個人等多種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建美好家園。
柴焰說:“首先,要做好法治保障工作,針對一些不文明行為出臺相關法規(guī),使管理部門處罰不文明行為有法可依。其次,要注重孕育文明新風,在社區(qū)、學校等地向市民、學生開展以維護城市公共空間為主題的道德大講堂等活動,讓廣大市民深刻認識到維護城市公共空間的重要性,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第三,要激發(fā)社會自治活力,使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積極參與到維護公共空間的活動中來。”
“城市環(huán)境治理,市民是最大的受益者。要充分調動公眾參與城市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的積極性,從制度層面進行完善,這對提升城市環(huán)境將起到更為積極和重要的作用。”山西師范大學副教授崔宏表示,公眾參與城市環(huán)境治理的方式要多元化,不局限于投訴、舉報、信訪等方式,而是鼓勵公眾自發(fā)開展宣傳教育以及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等,引導公眾主動參與城市環(huán)境保護工作。
健全管理處罰辦法,加以約束
“經濟處罰也好,其他方式的處罰也罷,處罰辦法必須得完善!”家住市區(qū)恒安小區(qū)的劉紅剛說,“沒有處罰就沒有約束,沒有約束也就沒有敬畏。如果我們對亂扔垃圾一次罰款10元,隨地小便一次罰款一百元,一定會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采訪中,健全處罰辦法的建議被反復提及。市民樊先生說:“之前電動自行車主不戴頭盔和駛入機動車道的現象很常見,許多人認為如此頑疾難以整治,結果怎么樣呢?交警部門開出了罰單,罰款20元,交通秩序有了明顯改善?!?/p>
“扔一次垃圾罰5元,遛狗不拴繩罰十元,只要發(fā)現,絕不姑息,很快就會人盡皆知,大家就能管住自己的手腳?!狈壬ㄗh,應賦予城管人員、環(huán)衛(wèi)人員取證和處罰的權利,甚至可以采取全民監(jiān)督、全民取證的方式,共同治理城市中的不文明現象。
面向社會公開曝光,輿論高壓
“我認為,對不文明行為采取公開曝光的方式,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市民王先生說,“前些年,我在平陽廣場十字路口闖了紅燈,交警遞給我一面寫著‘遵守交規(guī)、文明出行’的小旗,讓我舉了半個小時,當時人來人往,我覺得十分羞愧?!?/p>
那次在街頭“現身說法”的經歷,牢牢刻在王先生的記憶中,后來的很多年里,他從沒闖過一次紅燈。
“2019年,我市開展了城市道路綜合整治行動,對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并要求違法者發(fā)微信朋友圈動態(tài)描述其違法行為。很多人都說‘太丟人了’,以后再也不亂停亂放了。所以,我覺得對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的人,也讓他們發(fā)微信朋友圈,曝光自身不良行為并加以改正。”市民王艷認為,相比經濟處罰,公開曝光的震懾力更大。
“對那些陋習不改、明知故犯的人,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和街頭的大屏幕予以曝光,效果絕對好?!笔忻駝Ⅸi飛也認同公開曝光的方法,“可以通報給他們的單位、社區(qū),并予以曝光。我認為,誰也不愿意因為扔張紙片、亂停亂放的小事成為負面典型?!眲Ⅸi飛說,要建立一個常態(tài)化機制,開辟一個專門的曝光臺,形成輿論高壓態(tài)勢,讓個別人管住“抹黑”城市環(huán)境的手腳。
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抓嚴管
“針對不文明養(yǎng)狗的現象,許多城市組織專項行動,對未拴繩的寵物犬、大型犬、流浪犬捕獲后統一處理,效果很好”“針對不文明現象組織一場轟轟烈烈的專項行動,能夠在短時間內形成社會輿論,會有明顯的實效?!薄?/p>
采訪中,許多市民不約而同地提出,應立即組織專項治理行動,管住不文明行為。
家住市區(qū)中大街的市民劉寶貴提出建議:“開展專項行動一是要嚴格,發(fā)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要形成實實在在的震懾力;二是要公平,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不講關系、不留情面,不讓那些不守公德的人存有僥幸心理;三是力度要大,廣泛發(fā)動、廣為宣傳,做到人人知曉、全民參與?!?/p>
市民段曉亮說:“改變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陋習絕非易事,要把集中整治和常態(tài)化管理結合起來,第一步是‘杜絕’,在短時間內杜絕個別人的不文明行為;第二步是‘管好’,保證今后長時間內不文明現象不反彈、不復發(fā)?!?/p>
打造文明城市,杜絕不良陋習,是一個由來已久的老話題,也是全社會必須共同面對的新話題,臨汾是我家,文明創(chuàng)建靠你、靠我、靠大家!
記者 柴云祥
短 評
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
高秀云
如果把城市比作一個大家庭,那么生活在市區(qū)的人就是家庭成員。
俗話說,荷花出水有高低,十個手指有長短。家庭成員中有健康向上、爭先創(chuàng)優(yōu)、出類拔萃的領頭羊;有遵紀守法、顧全大局、踏實工作的“大多數”;也難免有目無法紀、自私懶惰、隨心所欲的“極個別”。“極個別”雖不是主流,但他對城市文明的殺傷力和破壞力卻不可低估。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為維護城市公共環(huán)境、公共秩序,規(guī)范市民公共行為、日常行為,倡導文明新風,弘揚社會正氣,2019年9月18日,市文明委頒布《臨汾市民文明公約》。各媒體大力宣傳,街頭巷尾、公交站點都有張貼,但極個別人卻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在城市環(huán)境日新月異,文明創(chuàng)建蔚然成風的大背景下,依然特立獨行,隨心所欲,甚至出格。
怎么辦?動用家法!打得不疼,記得不準!要盡快制訂出臺管理辦法,組織專項行動,采取現場勸阻、公開曝光、經濟處罰等辦法,實施綜合治理。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筆者曾跟隨一個團隊去北京學習,在短短兩天的時間內,隨行人員中,多人被處罰,有的因為翻越欄桿,有的因為隨地扔煙頭。等你還沒回過神來,冷不丁就有一個佩戴紅袖章的老太太出現在你面前:罰款20元!當時的20元,相當于大部分人半個月的工資,如此重處之下誰還敢造次?
這個做法對我們是不是有借鑒作用?誠然,僅靠有關部門有限的管理人員遠遠不夠,不妨動用一下眾多的社區(qū)干部群眾,眾多的公益志愿者,眾多的在校學生,當極個別人成為過街老鼠之時,相信我們的城市會更加文明!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