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三次會議
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張玉萍) 10月10日上午,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三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小洪,副主任王國平、王金珍、張庚博、馮建寧、張學偉、鄭步電,秘書長及29名委員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常青,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周太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紅彬,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政府辦公室、市住建局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科級以上干部列席會議。
本次常委會會議共召開兩次全體會議,一次分組會議,一次聯(lián)組會議,期間召開一次主任會議。
會議審議了《臨汾市農(nóng)村自建房屋質(zhì)量管理辦法(草案)》、說明及研究意見的報告,關于接受個別省人大代表辭去省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的決議(草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的關于人事任免職、撤職的議案及說明等。
會議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王建明辭去山西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的決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撤銷邵有田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決定。
會議還通過了人事任免職事項,對表決任命人員頒發(fā)了任命書。
校對 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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