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6月27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方案已經出臺。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稱,今年全市公辦中小學入學將實行五個基本原則:一、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原則入學。在招生過程中,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與常住地相對就近原則進行;二、全面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招生”,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及時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并組織所有小學、初中學校將具體政策、招生計劃、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錄取結果、查詢方式、監(jiān)督舉報等信息全部公開;三、堅持嚴格控制班容量原則。小學一年級新生注冊原則上限定在45人以內,初中一年級新生注冊原則上限定在50人以內;四、堅決遏制擇校的原則。堅決抵制招生過程中打招呼、遞條子等不正之風,杜絕說情請托、權學交易等不良行為;五、堅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軍隊轉業(yè)干部隨遷子女及港、澳、臺胞子女的入學工作。
關于今年我市公辦中小學入學的具體要求,首先,各縣(市、區(qū))各校必須確保學區(qū)內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yè)生及本市戶籍返鄉(xiāng)就讀的學生全部按時進入小學和初中學習。未入學者,依法由學區(qū)所在學校及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動員入學。
其次,凡是學區(qū)內,且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一律免試入學。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嚴格執(zhí)行免試入學的原則,各類學校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不得以學生成績或各類競賽、技能資格作為入學依據(jù),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拒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尤其是不得拒絕殘疾兒童少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難、行為習慣有偏差的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再次,我市教育部門將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利。規(guī)定在城區(qū)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只要居住地學區(qū)學校有多余名額的就可以申請入學,名額不足的,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市范圍內城鎮(zhèn)學校就讀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就讀學校同意隨遷子女入學證明;二是戶口所在服務區(qū)、中心校、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學的證明;三是進城務工證明:所在工作單位證明及體現(xiàn)務工關系的一年以上工資表及勞動合同,個體戶應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等;四是監(jiān)護人居住證明:房產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租房合同或企業(yè)安排的宿舍居住證明及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等。
與此同時,市教育局還將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和農村留守兒童的入學工作。在招生過程中,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行政部門及學校按照區(qū)域內正常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兩類順序招生。對于班容量已達規(guī)定限額未能進入申請學校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并有空余學額的學校,學校不得拒收。
值得廣大家長和學生注意的是,辦理相關手續(xù)和招生截止時間:6月30日前,辦理戶籍或居住就讀手續(xù);7月20日前,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報名登記;8月20日前,新生錄取工作結束。(郭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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