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中,有時會發(fā)生這樣的事情,一旦職工遭遇工傷,其所在單位不僅不積極施救,為職工認定工傷并給予相應待遇,相反,它們千方百計規(guī)避勞動關系,并以種種借口逃避、降低職工工傷待遇。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及其親屬要維護其合法權益只能靠證據(jù)來證明自己應該享受的待遇。那么,職工及其親屬究竟應當提交哪些證據(jù)來證明構成工傷以及應當享受怎樣的工傷待遇呢?
搜集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是認定工傷的前提和基礎,否則,就無所謂工傷。因此,如果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以該勞動合同為憑。在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職工應當搜集以下證據(jù)以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1.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他工資發(fā)放記錄、職工花名冊。
2.用人單位向職工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3.職工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5.載有職工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如含有職工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
6.職工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如代表公司簽訂的合同、簽收快遞。
對于以上六項,如無法搜集到原件,可以采取復印或拍照等方式留存?zhèn)溆谩?/p>
搜集構成工傷的證據(jù)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相關證據(jù)。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機關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的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y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6.屬于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7.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y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fā)的診斷證明。
搜集與工傷待遇相關的證據(jù)
1.治療費。包括醫(yī)院的病歷、診斷證明、處方、醫(yī)藥費收據(jù)、住院費收據(jù)的明細單據(jù)等。
2.誤工費。如納稅收入證明、工資條。
3.護理費。員工住院期間的護理證明、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證明。
4.殘疾賠償金。員工自己申請傷殘等級鑒定的,要出具鑒定費的發(fā)票。鑒定后要求支付相應等級的傷殘賠償金的,要出具鑒定結論。
5.殘疾輔助器具費。出具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材料,以及購買這些輔助器具的正規(guī)發(fā)票。
6.喪葬補助金。提供火化費用的票據(jù),但喪葬補助金并不是實報實銷,補助上限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一般應提交治療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如果員工是事故發(fā)生時當場死亡的,要提供法醫(yī)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因公外出期間發(fā)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醫(yī)學下落不明的,要出具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書;如果沒有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由于生活困難一次性預支公亡補助金50%的,要出具當?shù)孛裾块T的關于生活困難的證明。
8.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要提交村委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況、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證明,包括戶籍卡或者身份證等。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