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民:身為消費者這些信息咱該了解

2018-03-12 22:08:39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

  臨汾新聞網訊 又逢一年“3·15”,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關心的熱點。那么,作為消費者,我們享有哪些權利?在消費過程中,我們買過的假貨、上過的當、吃過的虧……究竟該如何維權?為此,記者來到我市消費者協會進行了解。

  消費者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市消費者協會副會長、秘書長程世斌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以下9項基本權利: 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得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jiān)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遭遇侵權,消費者如何維權?

  程世斌說,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旦受到侵害,應正確使用法律武器,根據自己權益受損的程度,實事求是地提出相對合理的賠償或維權要求,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消費者在購買的商品發(fā)生質量問題或對接受服務不滿意時,消費者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隨著電商模式的發(fā)展,網絡商鋪日益增多,網絡交易中的產品質量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當消費者網購時發(fā)生糾紛,消費者和網絡賣家協商不成,可向提供網絡交易的第三方平臺投訴。如果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投訴還是沒有解決糾紛,消費者還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投訴維權,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部門投訴維權。消費者應當保存好購物憑證或交易記錄(包括電子版)等相關證據,這些電子數據信息是發(fā)生交易糾紛進行維權的重要依據。同時,網購過程中與賣家進行的聊天記錄,也是體現買賣雙方的協議約定與承諾的過程。

  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

  據了解,2017年市消費者協會共受理消費者咨詢120余件,投訴264件,成功調解264件,調解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0余萬元。

  為了推動消費環(huán)境持續(xù)改善,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廣泛征集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2018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

  圍繞這個主題,2018年,市消費者協會將大力開展宣傳活動,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及年主題專項活動,倡導品質消費理念,營造品質消費氛圍;加強對消費政策、價格政策和相關法規(guī)標準的研究,著力解決理念誤點、制度盲點、消費痛點,推動消除影響消費升級的制度障礙,更好地服務消費品質提升;大力開展消費教育活動,尤其是針對農村消費市場、老年消費、網絡消費等突出問題,持續(xù)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系列活動;充分發(fā)揮消協組織消費維權志愿者作用,在消費熱點領域開展體驗式調查,打擊假冒偽劣和虛假不實宣傳,凈化農村集貿市場環(huán)境,讓品質消費惠及廣大農村消費者;結合當前的消費熱點,選取面向消費升級的綠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產品開展比較試驗,為品質消費提供選擇;擴展維權渠道,通過搭建和暢通電話、微信、網絡等渠道,方便消費者投訴、咨詢。推進投訴和解平臺建設,拓展電商消費維權綠色通道(直通車),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維權服務。

  記者 白 潔


     

責任編輯: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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