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日報新媒體廣告代理招標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2020-03-25 09:07:04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shù):

  臨汾主旋律報業(yè)傳媒有限公司是臨汾日報社的全資廣告公司,全面代理臨汾日報社的經營業(yè)務,臨汾市同力政和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臨汾主旋律報業(yè)傳媒有限公司委托,就臨汾日報新媒體廣告代理招標項目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本項目資格條件的報價人參與談判。

  一、項目編號:LFTLZH【2020】-015

  二、項目名稱:臨汾日報新媒體廣告代理招標項目

  三、采購內容:(詳見談判文件)

  1.本次談判采購共一包,報價人必須按經營范圍投標,所投內容必須完全響應本談判文件所列示內容。

  2.范圍包括:具體報價范圍、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本談判文件中商務、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guī)定為準。

  3.服務時間:一年。

  4.最低限價:25萬元(上繳)。

  四、參與談判的報價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報價人信譽良好,在“信用中國”網站首頁受懲黑名單中無不良記錄;報價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報價人,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報價人;

  9.本項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條件(以談判文件為準);

  五、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庫〔2011〕181號);

  (2)《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財庫[2017]141號)

  (3)《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財庫〔2014〕214號)

  六、報價人購買談判文件須攜帶的資料:(在合法有效期內的)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三證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

  3.如報價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同時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

  4.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

  5.代理人需提供報價人為其繳納的近3個月的社保憑證;

  6.報價人需提供近3個月繳納的納稅憑證;

  7.具有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審計報告;

  以上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原件驗后歸還)并加蓋報價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復印件(兩套留存),且屬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條例規(guī)定,有權拒絕任何報價人購買談判文件。(有關本次談判的具體事宜請與項目聯(lián)系人咨詢)

  注:以上資質的符合性審定以談判小組評標結論最終認定為準。

  七、談判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

  1.發(fā)售時間: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27日

  9:00-12:00,14:00-18:00(公休日除外)

  2.地  點:臨汾市同力政和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3.談判文件售價:¥300元 談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談判時間、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屆時請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證出席談判儀式。

  九、發(fā)布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山西招標網》《臨汾日報》上發(fā)布。

  十、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臨汾主旋律報業(yè)傳媒有限公司

  地    址:臨汾市堯都區(qū)花果街中段臨汾日報社

  聯(lián) 系 人:王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臨汾市同力政和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鼓樓南大街南段14號

  聯(lián) 系 人:王先生

  電    話:18803476111

  郵    編: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十一、公示期限: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27日

臨汾市同力政和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責任編輯: 吉政

版權聲明:凡臨汾日報、臨汾新聞網刊載及發(fā)布的各類稿件,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自媒不得轉載發(fā)布。若有違者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