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四支隊二大隊涉案車輛公告

2018-06-04 08:55:16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將2018年5月31日以前,因交通違法扣留的未接受處理的涉案車輛(見附表),依法予以公告,請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持相關證件來我大隊接受處理。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內仍未處理的,將對相關車輛依法進行處置。

山西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四支隊二大隊

2018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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