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酒駕、醉駕者一旦遇到交警查處,有些人便會想方設法逃避自己的責任。其中,車內有兩人以上情況下的“調包”,即酒駕醉駕者與未飲酒者互換位置,便是常見的手段之一……
11月14日中午,汾西公安交警在縣城西大街鼓樓周邊道路開展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等嚴重違法行為集中查處行動。突然,民警發(fā)現不遠處一輛小轎車緊急停車。
民警走到車前檢查時,機動車前排座兩人跑下車準備交換位置。駕駛人眼看抵賴不過,只得承認自己喝了些酒。民警對該車駕駛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郭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28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對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郭某后悔不已,并坦承當時看到有交警在查車,就想通過和朋友換座逃避處罰,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了個正著。針對此情況,民警對準備與郭某調包的同車朋友進行了嚴厲批評,并警告其弄虛作假影響執(zhí)法辦案的,同樣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可能受到比駕駛人更嚴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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